大户报告制度是与限仓制度紧密相关的另外一个控制交易危机、防止大户操纵中场行为的制度。
期货交易所建立限仓制度后,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范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含本数)时,必须向交易所申报。申报的内容包含客户的开户状况、交易状况、资金来源。交易动机等等,便于交易所审查大户是否有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大户的交易危机状况。
从联邦政府最早开始对商品期货交易实施监管以来,国会就把阻止价格操纵作为监管的一个主要目的。 只要有联邦监管,就会有大户报告制度。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经济学家——Mike Penick最近做的一份研究表明,大户报告的要求最早被实施于1923年,那时谷物期货法案刚刚通过,该法案确立了联邦政府对商品期货的监管。
CFTC于1975年成立,它是一家对美国期货交易实行监管的独立监管机构。这个新机构的监管范围很广,包含国内和国际农产品、金属期货市场和金融、能源等新兴期货市场。肩负如此重大的责任,CFTC这一监管机构本身的规模却比较小,因此,它一直依赖大户报告制度作为均衡器。
大户报告是一个高效的工具,可以让监管机构及时了解可能造成市场价格操纵的所有大户的头寸。
大户报告制度还有另一个优点可能没有被完全意识到,那就是它也可以帮助CFTC理解,当市场运行正常的时候,价格剧烈波动或者高度波动都可能创造价格操纵的表象。当市场监管可以准确实施的时候,公共政策就会改进,力求最大化地发现市场问题。当没有证据表明市场存在这种问题的时候,力求使监管对市场的阻碍作用最小化。
另外,这一制度还可以向CFTC提给关于市场构成的有用信息,比如市场参与者中的商业与非商业交易者,特定种类的投入者(如现货商、互换交易者、出产者、制造者和经营管理基金交易者)持有的头寸。
依据大户报告制度,期货佣金商和国外经纪人(被称为“报告企业”)要向CFTC提交每日报告,报告其账户中等于或超过CFTC设定的某一具体水平的期货或期权头寸。这一报告水平根据市场区别而区别,小规模的市场25手就需要报告,而像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欧洲美元期货市场这样的大市场,其报告限额是3000手。
这些报表中提给的数据的总和通常占市场中总持仓的70%—90%。报告水平的确定是基于以下因素:总持仓、交易者持有的头寸规模、监管历史、现货交割市场的交割供应规模。CFTC周期性地回顾这些信息,以决定这一报告水平是否提给了充足的持仓比例。CFTC报告水平的最近一次更新是在2005年1月。
除了关于头寸的数据,每日报告还要包含交割通知和期货转换(比如期货转现货、期货转互换等)。作为一个可能的设想,向CFTC报告的信息的数量在过去几年随着期货业的进展已经有了显著的增长。目前,CFTC每天收到大约70000份期货头寸大户记录和165000份期权头寸大户记录,这些记录来自大约220家报告企业。而在一年前,CFTC每天仅收到60000份期货记录和145000期权记录。
CFTC使用多种方式来确保大户数据的准确性。每一个报告企业的大户数据每天都要和交易所提给的结算会员的总头寸信息实行反复核对。基于这两组数据中任何矛盾之处的解析,可能会对报告企业或交易所实行调查,以扫除任何报告问题。另外,市场监管小组成员定期对报告企业实施现场稽核,并把现场取得的数据同这些企业向CFTC提给的数据实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