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本位制的核心内容是只有一种金属(金或银)作为货币材料,由国家法定其(金币或银币)名称及其所含金属重量,具备无限法偿效力,可以自由铸造和流通。而流通中的辅币则限制铸造,并实行有限法偿,以保证本位货币的主导地位。与复本位制相比,单本位制具备相对稳定性,其主要表现是国内流通的通货价值对金属不发生贬值,外汇行市也相对稳定。
银本位制
银本位制又称银单本位制,是以一定重量和成色的白银作为法定的价格标准和最后支付手段的一种货币制度。银本位制产生的时间较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帝国就有银币流通,持续时间较长,直到19世纪时墨西哥、日本、印度等少数国家还保持银本位制,1935年中国才废除银本位制。银本位可分为银币本位和银两本位。前者是将银铸成特定形状的本位币,实行银币流通的货币制度;后者则是以银的重量单位──"两"作为价格标准,实行银块流通的货币制度。银本位制下,本位币可以自由铸造与熔化,具备无限法偿效力,并可以自由输出输入。
金本位制
金本位制是以一定重量和成色的黄金作为法定的价格标准或货币单位的一种货币制度。英国于1816年率先实行,19世纪70年代以后欧美各国和日本等相继仿效,金本位制成为世界范围内占主导地位的货币制度。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金本位制中止施行,10年后又以新的形式在各国先后恢复,但在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中全部崩溃。
主要形式有:
①金币本位制,法律确定金铸币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是金本位制的典型形式。其特征是金币可以自由铸造和熔化;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金币或黄金;黄金在国际上可以自由输出和输入。因此它是一种相对稳定的单本位制。
②金块本位制,又称生金本位制。是银行券只能兑换金块的金本位制。其特征是规范本位货币的含金量,但不铸造金币,国内不流通金币,只发行代表一定重量黄金的银行券流通;银行券可以有限制地兑换金块;规范黄金官价,允许黄金自由输入,外汇自由交易。
③金汇兑本位制,又称虚金本位制,是银行券只能兑换外汇的金本位制。其特点是将本国货币与另一金本位制国家的货币挂钩,实行固定汇率,并在该国存放外汇准备金;银行券在国内不能兑换黄金和金币;银行券可以兑换外汇,国家通过无限制兑换外汇来维持本国货币的稳定。因此金汇兑本位制本质上是一种经济附庸国的货币制度,多为殖民地、附属国和战败国所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