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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噱头过火,椰树集团“高薪招聘”违反劳动法

网络综合   2020-08-21 10:22 20631 12

8月19日,椰树集团发布一则“培养职业经理学校”的招生条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8月19日,椰树集团发布一则“培养职业经理学校”的招生条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招聘启事显示,“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公开招聘职业经理,待遇优厚。总经理有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副总经理年薪是总经理的20-80%,奖励分红股奖、海景房和别墅。


虽然奖励丰厚,但唯独引人注目的是,招聘条件提到需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椰树”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另外,椰树集团要求承诺做到“两不”——“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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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树集团招聘条件


多数网友质疑,椰树集团这条招聘涉嫌违反劳动法,企业不应该以强制征用房产的形式招聘员工,“包身工”“卖身契”等字眼在评论区刷屏。




也有网友认为,椰树的招聘条件可以理解,“按条件看,候选人已经是无固定期且有高薪的人才了,如何顾事业、如何顾家,都已经有自己的方法了。”还有网友说其实能理解这种做法,毕竟怕员工跳槽,也算是“周瑜打黄盖”。


▲网友评论



8月20日,海南直聘微信公众号显示,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但树集团工作人员确认招生简章是真实的,需要考核合格才能招生。一位人事部工作人员表示,抵押房产、签承诺书是硬性条件。


那么从法律角度看,椰树集团要求应聘者房产抵押、终身服务是否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招聘条件中提到“顾事业不顾家”是否有违人情?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要求抵押房产、终身服务的规定是违法的,他那个招聘启事里有这两个违法规定,所以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