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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来了!车险综合改革9月19日正式启动

网络综合   2020-09-18 16:58 8135 16

备受瞩目的车险综合改革将于9月19日正式启动。

备受瞩目的车险综合改革将于9月19日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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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此次车险综合改革的总纲,《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明确提出强化中介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信息系统对接、规范手续费结算支付等一系列要求。近日,北京银保监局也印发《关于加强北京地区非金融类车险兼业代理机构合规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促进形成对车险兼业代理市场的监管合力。


具体来看,《通知》围绕车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活动的关键环节,着重强调三方面合规要求:一是坚持“机构持牌、人员持证”要求,依法持有《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开展车险代理业务活动的企业,其销售人员应按规定办理执业登记。销售人员未经登记不得开展代理业务活动,不得脱离机构的主营业务场所开展代理业务活动。二是保费收入、手续费支出应当确保安全、清晰、明确,车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当设立佣金结算专用账户并依法依规结算佣金,投保人保费直接转账支付至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专用账户。三是车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当建立车险业务信息系统,并与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对接,确保投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截至9月16日,已有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保产险等18家公司提交了改革后商业车险费率条款的备案材料,另有包括人保财险、国寿财险在内的21家公司提交了改革后交强险费率条款审批材料。在车险综合改革即将正式落地的前夕,多地的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而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加强车险市场监测力度也成为了各级监管部门的常规动作。


为了确保车险综合改革平稳落地,各地银保监局严阵以待,纷纷加大培训和监管力度。例如,陕西银保监局指导财险行业陆续开展产品费率测算、备案产品预审、系统联调测试、业务流程改造、员工队伍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部分财险公司已开始向银保监会上报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待备案通过后,陕西银保监局将及时指导各财险公司按期完成商业车险新旧产品的切换工作,推动该省商业车险自主定价改革试点与全国车险综合改革顺利衔接,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此次车险综合改革的主要目标。很多消费者都对改革后的车险产品抱有“价格更低、服务更优”的期待。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此前表示,根据主要测算数据,预计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对于所有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但接下来如何挑选购买车险产品,依然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问题。考虑到本次车险综合改革中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变动较大,共有3个主险和11个附加险,其中,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条款还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陕西银保监局也提醒消费者,购买车险时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选择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此外,新的商业车险车损险中增加了保险责任,同时将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元至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元至1000万元档次,监管机构也建议消费者根据自身车辆的风险状况,保足保全,有效防范车辆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以及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面临的高额赔偿风险。


由于此次改革涉及面较广、力度大,推动市场主体理性经营以达成改革目标,需要相应的监管举措予以保障。江苏银保监局在全省车险综合改革启动会上就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市场监测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引导保险公司主动优化考核、调整结构,合规经营,切实将本次改革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初衷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