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微信号:Xingruihe8888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8:00)
打开微信,扫一扫登录
综合 2019-06-06 16:04 10710 0 收藏已收藏(0)
这项于2018年6月公布的亿元增持计划最终只执行了2712元。
茂硕电源画饼增持计划再惹关注,6月5日,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茂硕电源说明原增持计划的融资渠道、融资安排、目前受限的具体情况,以及该增持计划的决策制定是否足够审慎,是否存在利用增持计划炒作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此前,茂硕电源(002660)发布公告称,经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终止公司一年前公布的部分董事、高管及核心管理人员的增持计划。这项于2018年6月公布的亿元增持计划最终只执行了2712元。
回溯一年前,茂硕电源于2018年6月25日公布增持计划,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长顾永德,董事、副总经理肖明,副总经理潘晓平,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谢春华,财务总监秦利红以及子公司部分核心管理人员计划自2018年6月25日起12个月内合计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1亿元。
不过,这份增持计划历时一年,直至被终止,根据公告,截至2019年6月4日,该增持计划中“已实施”的部分仅有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谢春华以6.78元/股增持的400股,合计金额2712元,这与公司“不低于0.1亿元,不超过1亿元”的增持初衷可谓相去甚远。
对于上述高管成员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茂硕电源解释称:自披露增持计划事项后,受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窗口期影响,公司拟增持人员的有效增持时间缩短;增持计划披露后,公司拟增持人员积极筹措资金,但由于金融市场环境变化、融资渠道受限等客观原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遇到困难,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履行未实施部分的增持计划。
业内专家指出,茂硕电源的增持计划属于股东承诺,如果不能在计划期限内进行增持,就可以被确认为违反承诺,“失信成本较低助长了上市公司“虚假增持”的气焰。未来,监管层需引入相关处罚机制,进一步规范增持失信行为。”
数据统计显示,2019年以来,沪深两市已有18家公司的大股东或高管宣布终止股票增持计划,涉及的原增持金额上限超过50亿元,其中13家2018年扣非净利润为亏损。
“就目前来看,‘虚假增持’并没有受到监管层强有力的惩罚,只是谴责警告一类,根本没有上升到虚假陈述等层面,因此存在违法成本过低的现象。”专家表示,对没有诚信的上市公司来说,当遇到质押平仓等风险时,往往会一方面通过发布“虚假增持计划”提振公司股价,另一方面则在增持价格范围、增持金额范围上大做文章,妄图逃避相关责任。
实际上,对于增持“画饼”的现象,监管层也保持高度的关注。除6月5日晚间交易所向茂硕电源下发关注函的情况外,在此之前,也不乏存在因此收到监管函的案例。不过,这种增持爽约行为很难追究法律责任。
业内专家建议应这种行为也需要进一步规范,对于终止增持计划没有合理解释的,建议引入监管或处罚机制,如对于情节较轻者要督促其限期完成原定承诺,并给予相应的罚款;情节较重者,可以直接列为失信人,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