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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股短期稳定器,神秘的绿鞋机制

网络   2019-07-16 15:25 7988 6

科创板绿鞋机制有何特色?又将起到神秘作用

2019年4月16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明确了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的战略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超额配售选择权以及发行程序与信息披露等事宜。其中,超额配售选择权成为市场的重要关注点之一。那么,什么是超额配售选择权?又将起到什么作用?


首先先了解一下何为绿鞋机制。


超额配售选择权也叫“绿鞋机制”,因美国波士顿的绿鞋制造公司(Green Shoe Manufacturing Co.)于1963年首次公开募股(IPO)时率先使用而得名。从1993年起,香港地区IPO市场开始采用绿鞋机制并逐渐形成常规,大多数新股上市均会向主承销商授予绿鞋期权。


A股IPO采用绿鞋机制的时间较晚且不常见。工商银行(5.610, 0.01, 0.18%)是A股首家采用绿鞋机制的上市公司,其后采用绿鞋机制的上市公司有:2010年7月上市的农业银行(3.580, -0.01, -0.28%)和2010年8月上市的光大银行(3.800, 0.00, 0.00%)两家。


相比之下,美国和香港证券市场对绿鞋机制的接受程度很高,大多数IPO的发行人都会将超额配售选择权授予主承销商。据彭博数据,2018年全年香港联交所共有200家公司IPO上市,其中104家采用了绿鞋机制。同时期美国两大证券交易所共有266家公司IPO上市,其中254家采用了绿鞋机制。


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本质是授予承销商要求发行人超额发行一部分股票的权力,期限内新股不破发,则承销商行权,要求发行人超发股票,期限内新股破发,承销商通过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以稳定股价并赚取差价,并放弃行权。承销商买入下跌股票所承担的市场风险由超额发行的承接方对冲。


按照超发股票的承接方分类,实际操作当中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事先向部分战略投资者超发股票,但约定延迟一段时间交付;二是,向公司大股东借入股票,约定一段时间后归还。这种做法一般在没有战略投资者的情况下使用;三是,向部分投资者卖空股票,约定一段时间后平仓。


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看,对“绿鞋机制”的要点进行了明确:第一,授权1家主承销商行使,可用超额配售募集资金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第二,超额配售发行股票不得超过首发数量的15%;第三,主承销商需和投资者达成延期交付协议,自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在连续竞价时间以不超过发行价的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最后,剩余资金(发行价较回购价格的“价差”收益)纳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等。


与其他市场对比,此次科创板绿鞋机制有何特色?


新时代证券中小盘研究团队认为,与美股和港股相比,科创板绿鞋机制更加稳健。科创板绿鞋机制明确超额配售的战略投资者锁定期为不低于12个月,而美股的锁定期由发行人与投资者协议确定,港股也仅对基石投资者要求锁定不少于6个月,美股和港股存在超额配售之后即可上市卖出的情形。


“科创板禁止‘刷新绿鞋’,即不得在‘绿鞋’操作中卖出为稳定股价而购入的股票,而美股和港股可以刷新。此外,科创板‘绿鞋’稳定股价期间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所获的‘价差’收益需交付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而美股和港股则归主承销商(稳市商)。”新时代证券中小盘研究团队同时表示,科创板绿鞋机制明确超额配售的战投12个月锁定期、禁止刷新、价差收益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是同科创板T+1的交易制度和尚不完善的做空机制相匹配的,相对而言更加稳健。


有市场人士表示,科创板允许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可以有效增强参与一级市场认购的投资者的信心,实现新股股价由一级市场向二级市场的平稳过渡,对于新股上市后短期内的价格具有稳定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