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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营报 2019-04-19 18:44 8749 77 收藏已收藏(0)
又是奔驰。4S店内苦等3小时后
新车未开出4S店,
车辆发动机就开始漏油,
西安一名奔驰女车主
坐到引擎盖上开始了维权。
16日晚,事件终以
“双方达成和解”
暂告段落。
然而,奔驰的“麻烦”却尚未结束。
一名孕妇坐上奔驰车顶
继陕西西安女奔驰车主坐上引擎盖哭诉维权后,18日,佛山一名孕妇坐上奔驰车顶。
本文图均为佛山新闻网微信公众号图
18日下午,网上流传顺德一孕妇坐在奔驰车顶上维权的图片和视频。据网友拍摄的视频显示,一名身穿碎花连衣裙的孕妇坐在一辆红色奔驰车顶,手中拿着扩音器和标识牌,向工作人员质问:“我的车才办了两日,在高速公路上发动机出现严重故障,我随时和宝宝一尸两命。。。。。。”车身上贴有多句标语:“不惹事,也绝不怕事!卖不合格产品,视人命如草芥!”“欺骗消费者,维权到底!店大欺客,无视产品质量问题!”等等。
佛山新闻网记者18日下午5:50赶往现场,证实事情发生在顺德区伦教广珠公路东侧的顺德怡孚奔驰店附近。孕妇已从车顶上下来。当地市场监督部门工作人员正在店内与孕妇、店方协调。
中间的车为萧女士新车
车主萧女士告诉佛山新闻网记者,她于4月4日在顺德怡孚奔驰店购买一辆奔驰新车,4月6日发现故障,期间一直断断续续出现,期间她与4s店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工作人员表示车辆并无大碍。4月15日在从中山往顺德的高速公路上发现发电机突然没电,之后她返回4S店进行协商,4S店一开始同意更换零件,之后一直处于协商状态。18日上午11点左右,萧女士在丈夫和弟弟的陪同下来到4S店。在店内苦等工作人员3小时未获答复后爬上了自己的奔驰车车顶。
萧女士表示,目前顺德不少维权的车主都已经来到现场,她说检测结果不能即时出来,双方已经进行协商,对方承诺走完流程会给予答复。对于记者提出采取关于这种行为是否会有危险的疑问,她表示自己的丈夫和两个弟弟都来到了现场,采取这种行为是在对自己的人身安全有把握的前提下,也是被迫无奈之举。
事发后,4S店所属的佛山市顺德区怡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布声明:
据“天眼查”显示,上述4S店所属公司为佛山市顺德区怡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由仁孚(中国)有限公司控股,注册资本为8500万元。
2016年11月曾因发票违法被佛山市顺德区国家税务局伦教税务分局处罚。
奔驰“引擎盖”有点忙!
媒体报道称,4月17日,甘肃兰州之星奔驰4S店内,一名女子坐在展车引擎盖上与4S店客服人员理论。女子情绪激动,客服人员持手机拍摄,并不断插话解释。
图片来源:上游新闻
据了解,今年3月30日,该车主支付1万定金预定一台奔驰GLS400,于4月1日支付115万提车,“早上我就去了,不知道什么原因,直到下午快下班才让我先交完钱。交完钱才签合同,到最后我才见到我的车,开出来不到2公里,安全气囊就报警。”
该女车主表示“第一时间找4S店协商,销售说(车辆)没问题。”她当时信任此说法,但日前看到有同样有奔驰S级车主反映安全气囊常报警,在咨询技术总监被告知“车辆肯定有问题”。
该女车主同时表示,上述4S店在与其签合同时存在“欺诈情况”,“我车款114万2千,奔驰对重新购车的老客户会优惠18000元,4S店当时给我说能优惠8000元,他们吞了1万,他们给我的购置税发票就是113万2千。另外还有3000元的劳务服务费开的是2750发票,”该车主表示此前拒绝4S店协商退还劳务费,“这不是钱的问题,”其称对在服务过程中被不诚信对待感到不满。
梅赛德斯奔驰官网显示,兰州之星奔驰4S店与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同属利星行集团成员。
据了解,目前当地工商部门已介入。
西安奔驰女车主:
不希望下次还有女孩像我这样去解决问题
最近,“西安奔驰女车主坐引擎盖维权”引起了广泛的讨论。15日,当事女车主接受了央视法治在线栏目的采访,她在采访中表示“我们本来是想告诉别人,我们该怎么正规的去买车或者维权,或者以后的会不会能避免你陷入一些陷阱,对吧?或者一些欺骗,如果我变成你们奔驰没有任何错的情况下,迫于舆论压力,给我退这个车以后,请问是不是其他人就会效仿我?说遇到这事儿先别管谁对谁错,咱们就去闹他。闹完之后就有了。然后我屁股一拍,我的事解决了。没意义的。我不希望下次还有女孩像我这样去解决问题。”
金融服务费“退款潮”
西安奔驰女车主揭开了汽车行业的灰色迷雾,也释放消费者主动维权的信号。不少购车的消费者也向4S店声讨退还“汽车金融服务费”。
记者致电宝马、奔驰4S店后,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确实这几天收到了一些咨询电话,但这部分费用是在客户知晓情况下支付的,因此不会退还。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纠纷案件中了解到,从一些判决结果上来看,金融服务费没有退还给消费者。一些法院审理认为,缴纳金融服务相关费用是消费者自愿选择的付款方式和服务,没有证据证明消费者付款不是的真实想法,虽然卖方应向其出具消费票据,但是如果没有出具票据也不能成为退费的理由。也有专家认为,退款难度较大,如果要退款,如何界定时间也是一大问题。
而对于收取金融服务费这一问题,一些分析人士认为,汽车销售商收取协助办理贷款服务费不符合资质、超范围经营。不过,全国汽车工商联商会方面在近日发布的报告中称,汽车经销商收取上牌费、按揭服务费等费用是与汽车销售相关的服务,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细则中的任何一类,因此可以确定不存在所谓“不符合资质”的问题。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版本的规定,汽车经销商代客户办理汽车买卖后的贷款、保险、登记中的信息咨询等关联服务,并收取上牌费、按揭服务费等,是正当的商业经营行为。
不过,全国汽车工商联商会方面也认为,汽车经销商在收取服务费时应公开透明、比例合理、流程规范、依法纳税。
一名汽车金融管理层认为,监管经销商不能收取“金融服务费”,但(这部分费用)用其他名称的话,法律并没有禁止,如果收取服务费双方要达成一致。而这一问题的解决,也需要等待监管部门出台法律条文和监管细则。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汽车金融服务费带有一定灰色性质,
第一,要看是否欺诈了消费者;
第二,它有没有违反国家金融政策;
第三,这个资金源到底是从何而来的,是不是涉及到公平竞争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