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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举措落地,同一境外主体QFII/RQFII资金账户可直接划转

网络综合   2019-10-17 14:42 10784 10

中国债市对外开放再出新招,同一境外主体QFII/RQFII资金账户可直接划转。

银行间债市对外开放又一举措落地。


10月16日,央行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体现高水平开放要求,人民银行会同外汇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允许同一境外主体QFII/RQFII和直接入市渠道下的债券进行非交易过户,资金账户之间可以直接划转,同时,同一境外主体通过上述渠道入市只需备案一次。


本次《通知》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


1、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投资管理需要,将其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项下债券账户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投资项下(以下简称直接投资)的债券账户中所持有的银行间市场债券进行双向非交易过户。


2、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通过QFII/RQFII境内托管行或直接投资结算代理人,向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提交所持有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的非交易过户申请。非交易过户须提交的申请材料和遵循的具体操作流程,以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发布的业务指引为准。


3、QFII/RQFII和直接投资渠道间债券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后续交易和资金汇兑等应当遵循后续渠道相关管理要求。


4、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应当定期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非交易过户情况。


5、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托管账户内资金与直接投资资金账户内资金可以在境内直接双向划转。


6、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向QFII/RQFII境内托管行提出将QFII/RQFII托管账户内资金划转至其直接投资资金账户的申请;或向直接投资结算代理人提出将直接投资资金账户内资金划转至其QFII/RQFII托管账户的申请。


7、QFII/RQFII和直接投资渠道间资金划转完成后,后续交易和资金汇兑等应当遵循后续渠道相关管理要求。


8、 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分别通过QFII/RQFII和直接投资渠道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只需通过QFII/RQFII境内托管行或者直接投资结算代理人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备案一次。


9、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如以所管理产品名义开立账户的,应当为同一非法人类产品。


在业内人士看来,总体来讲,本次政策仍延续了前期对外开放政策思路不变。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10月15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


事实上,早在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已公布了11条最新的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更大程度、更大便利地欢迎外资参与中国金融市场。


从金融开放措施来看,涵盖信用评级、理财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各种金融机构类别,措施包括放宽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及准入门槛、缩短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的过渡期时间等。


对于近期相关开放政策的密集发布,陶金认为,从中长期外部经贸及资本流动环境来看,目前形势仍趋于严峻。“越是面临外部承压,越是需要加大要对外开放力度,提供公平和中性的技术竞争环境,从而延长外部引进资金、技术的时间和空间窗口,以缓解自主创新的漫长周期中经济增长的滞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