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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尚未满月,长阳科技再遭日本东丽专利权起诉

网络综合   2019-11-27 10:24 6622 7

登陆科创板尚不足一月,近日长阳科技又因遭到东丽株式会社起诉侵犯其专利权引起市场关注。

登陆科创板尚不足一月,近日长阳科技又因遭到东丽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东丽”)起诉侵犯其专利权引起市场关注。


长阳科技于11月6日正式登陆科创版,是一家拥有原创技术、核心专利、核心产品研发制造能力的全球领先高分子功能膜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有反射膜、背板基膜、光学基膜等多种特种功能膜。


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于2018年4月12日出具证明,称长阳科技2017年光学反射膜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第一。根据IHS Markit的统计及预测,2018年全球液晶显示用反射膜的市场容量约为2.2亿平方米,长阳科技的市场占有率超过30%,属于全球龙头企业。


11月23日,长阳科技公告称,其于2019年11月22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关于日本东丽起诉公司的《民事起诉状》及传票等相关材料。截至公告日,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本次诉讼涉及金额2660万元,若败诉,公司将不能制造、销售产品型号为DJX250P及DJX300P反射膜产品,并按法院判决执行赔偿,据公告显示,将分别减少公司当年收入和毛利金额4884.12万元、2321.35万元。受诉讼风险影响,长阳科技11月25日截至收盘股价下跌11.20%。若本次诉讼败诉,公司将不能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产品型号为 DJX250P 及 DJX300P 反射膜产品,并按法院判决执行赔偿。按照 2019年1月份-9月份公司销售DJX300P和DJX250产品产生的营业收入、毛利情况预计,若公司因败诉而停止生产、销售涉诉产品将减少当年的收入和毛利金额分别为4884.12万元和2321.35万元。


长阳科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已于11月25日针对日本东丽 ‘光反射板用白色聚酯膜’的发明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于11月26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准予受理。”


除本次诉讼外,长阳科技与日本东丽尚有两起专利纠纷未了。2017年5月份和8月份,日本东丽以公司侵犯了其拥有ZL201180005983.2号发明专利权和ZL200580038463.6号发明专利权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于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此案所涉两项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此驳回日本东丽的起诉。


因不服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决定,2018年4月份和5月份,日本东丽以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今年6月13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日本东丽关于撤销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34983号无效宣告审查决定的诉讼请求。日本东丽不服,上诉于最高院。


7月3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撤销原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第3462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并要求重新作出。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服此判决,已上诉于最高院。


据公告显示,上述两起专利纠纷将分别于12月10日下午14时30分和12月10日下午15时40分在最高院开庭审理。


据悉,截至2019年9月30日,长阳科技已获得授权专利92项,其中3项为国际专利,申请中专利84项,其中1项美国专利,3项国际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