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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动态】科创板两大公司双双被罚,1年内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网络综合   2020-04-13 10:57 7161 9

招股书未对风险亮双闪,科创板容百科技、杭可科技被罚。

近日,证监会披露6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事涉容百科技(688005.SH)、杭可科技(688006.SH)招股书信披违规,相关中介机构及责任人遭“点名”。


4月12日晚间,杭可科技与容百科技双双公告,收到证监会对公司采取1年内不接受其公开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决定。受罚原因皆为,在申请科创板IPO过程中,公司招股书涉及比克动力的信息披露存在问题。


公告显示,杭可科技因未披露暂停执行合同情况而违规。证监会调查发现,杭可科技未披露暂停执行合同情况及可能由此导致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相关预付款披露有误。2018年12月,比克动力暂停四期项目合同,招股说明书未予披露,且比克动力四期合同预付款合计1600万元,占合同金额比例为15%,与招股说明书披露该项合同预付款30%不一致。


杭可科技还未披露比克动力应收票据到期无法承兑的情况。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期间,比克动力共12笔商业承兑汇票、合计11692.7万元到期未能承兑,其中4460万元已通过电汇等支付,其余7232.7万元尚未支付,上述情形与招股说明书披露不符。


此前报道,国信证券为杭可科技的保荐机构,保荐承销费共计7898.50万元,此外,国信证券还保荐承销了科创板航天宏图家的企业上市,作为参与了首批科创板上市企业的保荐承销的券商,据统计,国信证券通过这两家科创板公司的保荐承销业务共计吸金1.39亿元。


证监会调查发现,容百科技未充分披露比克动力信用风险大幅增加情况。公司于2019年7月1日起将比克动力信用额度调整为0,但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为7月16日)中未披露该事项并充分提示风险。


此外,容百科技未披露比克动力“回款”的实质为以自身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偿还逾期应收账款。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截至2019年6月25日,比克动力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电汇合计回款金额为10,561.62万元,回款比例约为49%”。上述还款中,比克动力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总计7,002.84万元,占总回款的66.30%,但公司未披露回款是以自身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为主的情况。


据查,中信证券为容百科技的保荐机构,保荐承销费共计8005万元,此外,中信证券还跟投了容百科技4791.60万元。作为参与了首批科创板上市企业的保荐承销的中信证券,通过保荐承销睿创微纳、容百科技,赚得1.37亿元。同时,中信证券还参与了中国通号的联合承销,能与其他5家券商分食中国通号2.11亿元承销保荐费。


公告显示,容百科技于2019年7月1日起,已将比克动力信用额度调整为0,但公司在同年7月16日签署的招股说明书中,却并未就该事项作充分披露并提示风险。此外,容百科技也并未在招股书中明确,比克动力“回款”的实质是以自身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偿还逾期应收账款,而是将其笼统归结为“截至2019年6月25日,比克动力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电汇合计回款金额为10561.62万元回款比例约为49%”。


事实上,自去年11月以来,因比克动力资金链问题引发的产业“连环债”就在不断蔓延发酵。而与之有密切业务关联的A股公司是否在信息披露与风险提示上充分尽责,则成为监管关注的重点。


值得一提的是,容百科技和杭可科技均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IPO审计项目。4月10日,证监会对天健所以及分别负责上述两家公司IPO审计的倪国君、何林飞、赵丽、金东伟等4名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风险提示要到位,“追尾”之后要“追责”,随着证监会罚单的最终落地,科创板考场对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充分和完整”的纪律被再次重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