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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结果

全国股转系统   2019-05-17 16:15 9910 0

主办券商2019年4月的执业质量情况。

全国股转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和主办券商执业记录(2019年4月1日至4月30日),对主办券商2019年4月的执业质量情况进行了评价计值,现将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月度评价结果

本月共有102家主办券商参与评价,其中中信证券(山东)并入其母公司中信证券合并评价,东方花旗并入其母公司东方证券合并评价,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并入其母公司申万宏源证券合并评价,华泰联合证券并入其母公司华泰证券合并评价,实际列示98家主办券商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37家主办券商评价点值在90(含)点以上,占比37.76%;34家主办券商评价点值在80(含)-90点之间,占比34.69%;17家主办券商评价点值在70(含)-80点之间,占比17.35%;10家主办券商评价点值在70以下,占比10.20%。

评价点值排名前五的主办券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海通证券、长江证券(并列第二)、兴业证券、恒泰证券(并列第四)。

二、负面行为记录情况

4月份共记录负面行为30条,按照《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负面行为清单》中的调整系数调整后为29.5条,涉及25家主办券商。其中,推荐挂牌类4.5条,占比15.25%;推荐后督导类16条,占比54.24%;交易管理类7.5条,占比25.42%;综合管理类1.5条,占比5.09%。各类负面行为记录汇总见下表:

其中,负面行为记录数在2条(含)以下的主办券商24家,合计占总记录数的91.53%;负面行为记录数在2条以上的主办券商1家,合计占总记录数的8.47%。

主办券商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自公示后的5个转让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复议,将复议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BPM系统上传并及时电话联系自律管理部(010-63889557)。

全国股转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和主办券商执业记录(2019年4月1日至4月30日),对主办券商2019年4月的执业质量情况进行了评价计值,现将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月度评价结果

本月共有102家主办券商参与评价,其中中信证券(山东)并入其母公司中信证券合并评价,东方花旗并入其母公司东方证券合并评价,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并入其母公司申万宏源证券合并评价,华泰联合证券并入其母公司华泰证券合并评价,实际列示98家主办券商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37家主办券商评价点值在90(含)点以上,占比37.76%;34家主办券商评价点值在80(含)-90点之间,占比34.69%;17家主办券商评价点值在70(含)-80点之间,占比17.35%;10家主办券商评价点值在70以下,占比10.20%。

评价点值排名前五的主办券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海通证券、长江证券(并列第二)、兴业证券、恒泰证券(并列第四)。

二、负面行为记录情况

4月份共记录负面行为30条,按照《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负面行为清单》中的调整系数调整后为29.5条,涉及25家主办券商。其中,推荐挂牌类4.5条,占比15.25%;推荐后督导类16条,占比54.24%;交易管理类7.5条,占比25.42%;综合管理类1.5条,占比5.09%。各类负面行为记录汇总见下表:

其中,负面行为记录数在2条(含)以下的主办券商24家,合计占总记录数的91.53%;负面行为记录数在2条以上的主办券商1家,合计占总记录数的8.47%。

主办券商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自公示后的5个转让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复议,将复议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BPM系统上传并及时电话联系自律管理部(010-63889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