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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综合 2020-06-28 11:06 10153 10 收藏已收藏(0)
截至5月20日上交所已受理110家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如此多的企业集中申请,体现了中国经济的巨大潜能和科创板巨大的发展潜力。
截至5月20日上交所已受理110家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如此多的企业集中申请,体现了中国经济的巨大潜能和科创板巨大的发展潜力。目前,这些企业正按规定流程接受监管机构的审核问询和全市场的公开检验。
整体来看,科创板已受理企业基本符合科创板的定位,财务、科技、成长表现均好于A股整体。
从盈利能力看,92家科创板受理企业的情况强于目前A股中小板和创业板(以下简称“中小创”)总体水平。2018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方面,科创板受理企业平均达到1.7亿元,中小创企业平均净利润为1.6亿元;科创板受理企业2018年平均毛利率达到52%,中小创为34%。科创板受理企业呈现出小而强的特点,尽管营收水平总体低于中小创,但更能反映经营绩效的盈利能力指标优势明显。
从成长性角度看,统计2016—2018年的营收和净利润增速(整体法),92家科创板受理企业营收增速平均为35%,中小创为22%;科创板受理企业整体法计算下的近3年净利润平均增速为43%,远高于中小创近3年平均增速。
从行业类别看,科创板受理企业主要集中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高端装备等产业。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32家,生物医药21家,高端装备17家,新材料企业10家,这与科创板的产业领域定位比较吻合。受理企业研发人员占比平均达到了33%,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平均达12%,科创属性比较突出。
从招股书预计市值和营收规模来看,预计市值50亿元以上的公司26家,预计市值20亿元以下的21家,其余45家预计市值在20亿—50亿元之间。营收规模在3亿元以下的26家,3亿—10亿元的42家,10亿元以上的24家。这种橄榄型分布与中国科技企业整体特征相符。
对于评价科创板申报企业,业内人士认为,不能只盯着明星企业,事实上,申报企业中有不少科创类“隐形冠军”和细分行业龙头。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出,目前,科创板申报企业招股书对科技创新相关事项披露还不够充分,对企业业务模式披露不够清晰,风险揭示不够到位,信息披露语言表述也不够友好。上交所提醒说,招股书存在的上述问题,有的是多年来习惯做法所致,有的与准备科创板发行上市申请、编制招股说明书的时间仓促有关。这些都可以在接下来不断地调整、适应中逐渐转变。
一位专营赴美IPO业务的资深投行人士指出,“更大的挑战来自于保荐人是否可以静下心来钻研发行人的硬技术和核心竞争力在哪里,怎么更好地将这些优势体现在招股书等材料上,向买家推荐并给出买卖双方认同的价格。”他认为,国内保荐人急需提升执业能力,这也是国内保荐机构与境外投行最大的差距所在。要拉近差距,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必须深刻理解试点注册制的改革理念,在发行上市环节严格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要求。
试点注册制是科创板建设的最重要内容之一。那么,审核机构是否要负责对企业的“科创成色”做出实质判断?
为保障“科创成色”,科创板推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发行人需要对自己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进行自我评估,中介机构需要核查把关出具专项意见,并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科创属性。上交所科创板审核中心的工作,就是围绕信息披露这个核心,督促发行人充分披露技术先进性的衡量标准、利用先进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况、技术投入和研发风险等。
在注册制这一资本市场重大制度创新之下,在信息充分披露的基础上,科创属性和技术先进性的高低,应当主要交给市场机构和投资者来判断,并由其通过是否购买发行人股票、以什么样的价格购买来“举手投票”。
同时,在审核人员看来,科创企业技术千差万别,对企业的“科创成色”无法用量化指标来定性。此种情形下,如将对企业“科创成色”的实质判断交给审核机构,将形成巨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不仅不符合注册制试点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向,也可能带来巨大的权力寻租隐患。
这就意味着,科创板受理企业的“科创成色”,最终还得由投资人作出判断,这既对习惯“监管背书”的中国投资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昭示着价值投资理念迎来良好的落实机遇。
从110家科创板受理企业披露的招股书来看,首先亮相的科创企业代表构成了一个“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分布结构。即:技术领跑的企业是少数,技术不够劲的企业也是少数,大多数企业处于并跑、跟跑的中间状态。
在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看来,许多人希望科创板推出时有无数个顶尖企业上市,以展示我国的科研实力和成就。但是,纵观世界各大资本市场,处于顶尖位置的企业都只在20%左右。“而且这是经过大浪淘沙后逐步形成的,不是与生俱来的。”
业界一些人士提出,应实事求是立足我国科技创新发展阶段和技术创新发展规律,处理好科创板块建设的目标和现实的关系。“一个真正服务实体经济的资本市场,不能仅是锦上添花,更应该考虑雪中送炭”,港交所总裁李小加的观点获得大家认同。
众多业界人士的共识是,展示重要,促进更加重要。目前,科创板申报企业中,大多科创属性良好,在研发投入力度和主要利用先进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对这些企业应当予以应有包容,只要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同样应允许其利用科创板进一步发展和创新。